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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北京继承律师】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不同

来源:北京郝维金牌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19-05-25 14:35

 【北京继承律师】

 1、主体不同


  这是继承权和受遗赠权的根本区别所在。在我国,遗嘱继承权的主体仅限于法定继承人,而受遗赠权的主体则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国家、集体组织,简言之,法定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就是遗嘱继承权;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按照遗嘱取得死者遗产的权利,就是受遗赠权。http://www.lawhaowei.com


  2、表示接受、放弃的形式不同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权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两个月内作出,到期没有作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北京继承律师


  3、在适用范围上不同


  继承权包括两部分,一是法定继承权,二是遗嘱继承权。因此,它既适用于法定继承,又适用于遗嘱继承。而受遗赠权仅适用于遗嘱继承,不适用于法定继承。因为只有在遗嘱继承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受遗赠权的问题。


  二、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区别的相关法律规定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非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遗嘱继承不成立。


  而受遗赠人不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甚至是国家、集体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受遗赠人的受遗赠权与继承人的遗嘱继承权在接受死者遗产的数额上取决于被继承人生前在遗嘱中所表达的个人意志,取得死者生前在遗嘱中所设定的遗产份额,此种份额既可以是遗产的一部,也可以是遗产的全部,还可以是某特定物或特定部分,总之,一切听命于死者生前在遗嘱中的个人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