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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老人立遗嘱】老人立遗嘱的常见误区

来源:北京郝维金牌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19-05-23 09:33

【老人立遗嘱】

我们的社会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老人立遗嘱在现实生活也越来越普遍,不过很多老人对于遗嘱的意识是好的,但对法律的理解还不够到位。因根据北京市高院统计,在遗嘱继承案件中,有将近60%的遗嘱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最常见的法律“盲区”就是遗嘱人分配的遗产“越界”,夫妻一方在遗嘱中支配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属于老两口的房子“去世后不给老伴,给儿子”的遗嘱就属于不合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误区一夫妻一方在遗嘱中支配了夫妻共同财产

立遗嘱人立遗嘱处分的财产只能是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国家禁止公民持有、禁止或限制流通的物品都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处分。根据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对已婚的应特别提醒在遗嘱中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立遗嘱人的份额。对于其他共有财产,立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也可以考虑进行析产后再设立遗嘱。老人立遗嘱

二、误区二危急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待危急情况解除后,没有及时将口头遗嘱变更为其他形式的遗嘱。

1、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 立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 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http://www.lawhaowei.com
(3) 应当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
(4) 立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2、口头遗嘱的失效情形,即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立遗嘱人可以及时将口头遗嘱变更为其他形式的遗嘱。

三、误区三身患严重疾病或年长的立遗嘱人代书遗嘱,无任何医学证明

身患严重疾病或年长的立遗嘱人代书遗嘱,可建议由立遗嘱人及其家属从医院开具立遗嘱人"意识清醒、有认知力"或类似的医学证明,以证明立遗嘱人的行为能力符合立遗嘱的要求。

以上这些误区都有可能导致不少老人立的遗嘱无效,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法律需求,寻找专业继承律师对遗嘱进行把关。